付了3000元定金,窗户却定不下来,商家:得加钱

近日,福州的陈小姐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求助称,年前她在福州新南方建材市场沃莱勒门窗专卖店定了一套门窗,交了3000元定金,本以为板上钉钉了,可过了一阵子准备结算剩下的费用时,商家却改口:要加钱了。

今年1月4日,陈小姐前去沃莱勒门窗专卖店定购门窗用于公司装修,由于中意的门窗样式需要订做,她就先和商家明确了开窗的数量、单价、五金等相关费用,并写在了一张订货单上。

收据上写着“定金”

元宵节过后,陈小姐再次和商家联系,并在完成测量后确定了总价,然而就在陈小姐按照商家要求付了第二阶段费用之后,她却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陈小姐说,本次她定制门窗的总费用大约为8000多元,虽说涨价的金额不到300元,但在她看来这就是不诚信的表现,于是她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然而商家的态度也令她非常不满。

陈女士说,由于工人已经完成上门测量,陈小姐还参加了商场的砸金蛋活动,因此起初她确实提出扣除300元后再退还定金,后来她向公司申请后,也同意全额退还,没想到陈小姐还不满意,想要双倍赔偿,因此才没有继续协调下去。

《维权超给力》随后对接晋安区福新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到,工作人员已经介入展开调解,但商家始终表示无法按原价执行订单,因此消费者提出退款并赔偿的要求。

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认为,虽说陈小姐与商家未签订正式的合同,但在订货单上已将产品的价格、种类和数量确定,这其实也可以视作一份双方都认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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