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田女士在北辰村第一社区(现更名为颐秀苑一区)有一套顶楼200余平方米的房子。
2017年,通过中介,她将这套房屋出租给李某峰。据田女士回忆,当时是李某峰的同居女友张某利拿着李某峰的身份证,与她签的《房屋租赁合同》。
2018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约定继续租赁。自2021年7月1日起,租金从80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田女士说,这对租客总是在她催促下才缴纳房租,但是从2024年1月1日起,就彻底不交房租了。
期间,邻居向物业投诉称,田女士的这间房经常传出狗吠声,声音很大,吵到周围人了。楼下的居民也投诉说,不知道楼上在干啥,导致他家的天花板都漏水了。
田女士上门看过,这对租客将狗锁到卫生间,表示养着玩的,没几条狗。至于漏水,他们说是因为卫生间防水不好,会抓紧把防水做了。
因为这对租客长时间不交房租,劝说无用,田女士便向法院求助。
2024年10月29日,未央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田女士与对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同日解除。经调解,租客李某峰于2024年11月15日之前搬离并腾空房子,若违约,支付田女士200元/天的违约金。此外,李某峰分2期支付欠缴的房租1.45万元。若逾期,应支付逾期利息。
“问题是,这对租客根本没把法院的调解当回事。几个月过去了,他们至今拒缴房租、拒绝搬离我的房子。”田女士无奈地说。
2025年3月31日,未央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责令李某峰在2025年4月15日前,自行迁出田女士的房屋,到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李某峰无视法院公告。
5月中旬,未央区人民法院、汉唐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来到田女士的房子。敲门无果后,安排开锁人员对房门进行强制开启,屋内只有李某峰的女友张某利在。
“我当时在楼下,我的亲人上去了。据他们的描述以及公证人员拍的照片,房间内的环境已经不是正常人能受得了的。”田女士说。
据执行笔录,居住在房间的张某利称,李某峰已经跑了,房里的东西都是她的,包括13条狗,狗在第二天下午会清理完毕,房子需要20天时间清腾。执行笔录还提到,房内所有物品及狗由田女士暂时保管,若张某利未按时清腾,视为自行放弃。
当天,田女士就给房间换了新锁。但没想到,随后又被这对租客撬开换上自己的锁,又住进去了。
民警持续敲门后,张某利隔着房门表示需要时间穿衣才能出来。
张某利看着45岁上下,其打开门又反手关门,称未携带钥匙和手机,需等待男友李某峰返回才能打开门。
免责声明:本文章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