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窗口”实现“大作为”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受理窗口获评“服务标兵满意窗口”





近日,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开展党员先锋岗(服务标兵)和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活动,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受理窗口获评服务标兵满意窗口。


近年来,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紧紧围绕“人民满意的服务标兵窗口”建设,以窗口创建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一门全办、一窗一次办、一网通办”工作质效。本年度截至目前,接受现场和电话咨询180余人次,其中商标注册咨询108人次,后续申请类咨询72人次;共受理商标业务86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33件,后续业务申请53件,为持续创优我市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方面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窗口工作的顺利推进。窗口工作人员注重加强自身学习,以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以业务知识推动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能够坚持热情服务、履职到位,急企业所急,想群众所想,尽早解决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等问题。

下一步,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受理窗口将牢记服务宗旨,持续为企业提供最快捷最优质的服务,把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理念渗透到窗口工作的各项业务工作中,不断强化业务培训、锤炼工作技能,乐于奉献,争当服务标兵,为包头广大市场主体创建高质量的商标品牌作出新的贡献。


初审:杨雨萌

复审:马文波

终审:宋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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