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车没有接触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成立吗?成立的话,怎么担责?
近日,上海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这种事。7月11日上午,杨浦区四平路,他驾车从中天大厦停车场出来。行车记录仪显示,10时31分14秒,他的轿车即将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时,左前侧一辆白色电动车行驶过来,张先生刹车停下。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电动车在约三米开外翻倒在地。
车上的女司机和后座的男孩同时摔在地上,但两人都迅速站了起来。后经询问,电动车上二人是祖孙关系:60岁左右的奶奶骑电动车载着10来岁的孙子。
对此,网友众说纷纭。
网友“美辉之家”表示,说碰瓷也不对,虽然没撞上,但也是因为她看到你突然出现并且正在加速,急刹车导致摔车的。网友“菩提树下拜佛女”说:我感觉车子驶入路口有加速动作,没有停车观察或者慢行避让,车子肯定有责任啊,如果看到车速快,电车估计也不至于紧急刹车,也肯定不会摔倒喽,虽非主责,也有次责,300也不过分,交警处理没毛病。
另一方则持相反观点。网友“锁校龙”则认为,这个根本不用赔,只有发生碰撞才和你有关系。网友“刘雨刘雨刘雨雨”表示,我们开车的才是弱势群体。
据新闻晨报报道,杨浦交警支队民警解释,经过现场询问调查,电动车骑手受到惊吓摔倒和轿车从停车场驶出,有一定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并不一定是两车非要碰撞在一起,事故损害认定和有无“接触”无关,和双方有无因果关系有关。但女骑手操作不当,车后载人,车速较快,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后经警方事故组责任认定:电动助力车负主要责任,轿车车主无过错次责,可由交强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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