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底开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中海云熙项目陆续交房。然而,本该迎来入住的部分购房人,却因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等问题而拒绝收房。
焦点1:销售宣传的容积率与规划不一致?
据亿翰智库统计,2020年,北京市TOP20房企销售金额共计2500.2亿元,中海地产以282.7亿销售额连续第三年排名第一。但在持续走高的销售额背后,近一年来中海地产在北京的数个项目都曝出维权事件,其中包括中海金樾和著、中海丽春湖墅、中海瀛海府等。
正处于交付阶段的北京市大兴区的中海云熙项目,也引来部分购房者不满,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项目宣传与实际不符、房屋质量等。
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率。据业内人士介绍,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在房屋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居住的舒适度。一般情况下,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进展:开发商是否虚假宣传?大兴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从前述大兴区相关负责人给购房人的回复来看,中海云熙项目容积率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属实,已针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理。“连廊房”问题也已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暂未有处理结果。目前,部分购房人提出,开发商应就虚假宣传、逾期交付等方面给出合理答复,并希望明确其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此事又该如何解决?
据中海云熙项目购房人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双方签订合同后,因规划性质、容积率等内容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自变更确定之日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责任范围内买受人依法确定的直接经济损失。”
购房合同还明确,“出现逾期交付情况的,逾期交付在30日之内的,自交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该退还房款并按照全部房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认为,从上述购房者反映的情况及合同约定来看,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或销售案场存在虚假宣传,则应该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购买人有权提出解约,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有权并有责任对开发商此类行为进行监管,并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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