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定做窗户维修三次仍漏风商家跑路商场推责
2018年1月16日,黄女士花16655元在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维盾门窗店定做了家里阳台窗户,“3月份门窗店师傅来安装窗户,装好后我就发现有三扇窗门的合页和门锁装反了位置”,黄女士说,“他们上门维修,只是将窗户换了个方向,导致合页和门锁的位置没法严丝合缝,存在漏风的情况。”
无奈之下,黄女士致电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客服,“喜盈门客服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售后问题要找维盾门窗。”黄女士认为,销售单是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开的,现在商家跑路,商场应对售后问题负责。
调查:超过一年质保期商场无需担责可提供有偿服务
律师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本事件中商场与商家是柜台租赁关系,消费者有权向商城进行索赔。
对于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所称“超过一年质保不再担责”一说,李健律师表示,因黄女士的窗户问题是在质保期内发现且没有有效解决,因此,不受“一年质保期”的时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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